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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阳成集团tyc151cc2023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须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04 点击量:

一、申请条件及年限

(一)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诊断为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

(三)新生创新创业、就业合同期未满等其他原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在校生待遇。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因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流程

1.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简称:县级征兵办)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应征入伍入学资格保留手续,并由县级征兵办统一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材料(含《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县级征兵办出具的《关于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函》(附件2)《入伍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学校武装部,无须亲自送达。

2.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务必在2023年9月25日前,将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材料寄出,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 1258号太阳成集团tyc151cc武装部,邮编:530216,联系电话:0771-5650359。

3.学校武装部收到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材料,交由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后,将一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学校备案,将另一份寄回新生入伍地县级征兵办。

4.学校正式印发文件公布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人员名单,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附件3),由学校武装部将文件和通知书于2023年11月中旬邮寄至县级征兵办,再由征兵办转交入伍学生或其委托人保管。

因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创新创业就业合同期未满等其他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1.新生(或新生家长)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日后7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7日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或寄达)新生所属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收集材料后于2023年10月17日前报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须提交材料如下:

1)太阳成集团tyc151cc新生因病等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4)(须学生及家长亲笔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因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须提供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可退回)。

5)因创新创业、就业等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上传创新创业实践证明、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各二级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及联系方式:

路桥学院:胡雨潞 13387716142   苏锡州15877279301

汽车学院:王清华 18977146733

经管学院:许  彤 0771-2859935

信息学院:何福贵 18078165802   吴  舟13297879883

土建学院:黎  丽 15778044337   韦世雯18877129663

航海学院:黄伟芯 173967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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