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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51cc为方便师生生活的需要,拟在校园内引入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8年校园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学院在校师生约25000人左右,学校非完全封闭管理,校内均设有超市。在校师生人数为预计数,且有部分学生需要外出实习,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投标,学校不对师生人数做保证。

(二)2023-2028年校园引入自动售货机数量共计30台,服务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园湖校区、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昆仑校区,具体放置地点及数量:详见附件1;

根据校区场地容量、实际需求,可经双方协商后对安装的位置或数量进行微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四)管理费:供应商须向学校缴纳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费,管理费每年按10个月收取(寒暑假免收2个月管理费),年管理费按中标单价(每台每月中标价)×自动售货机数量×10个月计算。

三、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须自筹资金在学校指定地点投放30台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费用、安装调试维护费、清洁保养、运营费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自动售货机的质量要求

1.供应商安装自动售货机时须提供自动售货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厂家的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资料。

2.供应商安装自助售货机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并与场所整体协调美观;安装、调试人员须服从学校管理,如因安装中损坏学校设施应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3.自动售货机的机器防护达到IP24等级,货道数量22个以上且具有制冷加热功能。

4.全天候联网监控,实时故障报警,高效反应。

5.支持纸币、硬币支付,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二维码支付等主流支付功能。

(三)自动售货机销售产品的要求

1.自动售货机只允许销售预包装食品、定型饮料、各种冷热饮、小商品,不得自制加工食品销售。

2.所售商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不允许销售“三无产品”、过质保期产品,投标报价时需附销售物品清单

(四)经营期间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不得私自更改经营范围,不得对投入的售货机及点位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自动售货机投放地点及占用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平米),自动售货机投放不能影响投放场所消防通道的畅通及其他消防安全,确保投放场所的合理性、美观性。

3.经营期间不得起明火,不允许售卖香烟、含酒精饮料,不允许销售或提供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学校及周边明令禁止、损害身心健康的商品。如需增加售卖范围,须报经学校批准。上架饮料、食品、小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学校周边超市零售价(投标时需附销售物品价格清单作为后续签订合同时的控制价)。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的所有商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因设备所销售商品对购买人造成人身损害及不良影响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供应商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接受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的整改要求必须积极配合予以落实。

5.中标供应商需有专属的供货商和维护团队,并在每个校区内配备1名以上服务人员,明确承诺服从学校的管理,并随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

6.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如有漏电或因设备引发的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应在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服务流程及收费价格标准

8.供应商应做好服务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不能有乱张贴、乱摆放等行为。

9.自动售货机的运营应确保24小时服务(学生公寓内自动售货机凌晨12:00-上午7:00暂停服务)。如有故障,需在24小时内对设备进行修复。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校方负责设备安置地点电源到位,计电表由供应商自行购买并安排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安装,计电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装前向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报备。自助售货机产生的电费由供应商按南宁市商业用电市场价加收10%损耗管理费向学校缴纳。供应商须按时缴纳管理服务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有高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三年内与高校合作经营期间无投诉、拖欠费用情况(提供合作学校管理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3.供应商与我校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拖欠费用或违约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的新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并盖章)。

(三)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复印件并盖章)。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自动售货机安置地点及数量对管理费(不含电费)进行报价管理费报价需不低于1500元//月

)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中标后不再变更任何服务费用

六、现场踏勘

供应商如需到现场踏勘,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6:30;

现场踏勘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17377169298。

七、交付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安装及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自动售货机的安装调试;

(二)管理费和电费结算方式:

1.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按季度预交管理费,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

2.电费按季度结算,结算时间为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

3.每季度中标供货商以对公转账方式付清管理费和电费,采购人收到款项后向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22500元。缴纳时请备注“2023-2028年校园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时请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缴纳方式: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无效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太阳成集团tyc151cc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园湖支行

银行账号:0801012200002202

2.供应商使用保函递交方式时,供应商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专人管理。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三)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或备注不清晰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成交供应商的标保证金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学校缴纳成交价一个月管理费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并完成所有结算后,由成交供应商申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违约扣除部分外)。

、投标文件递交(格式见附件2,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

(一)项目报价文件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

(八)商务、技术响应表

(九)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十)供应商类似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十一)供应商近三年内与高校合作经营期间无投诉、拖欠费用情况(格式自拟)

(十二)供应商与我校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拖欠费用或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三)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十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

(十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10:0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太阳成集团tyc151cc管理楼404室。

(三)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评标方法

由太阳成集团tyc151cc组织评标,采用高价中标,最终按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技术指标高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太阳成集团tyc151cc官网发布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3;

(二)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也可重新招标。

、监督部门

太阳成集团tyc151cc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5650229

联系部门

太阳成集团tyc151cc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 0771-5650225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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